海南省企业联合会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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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与表彰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各企业、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市企联、各商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我会决定于2024年3-5月开展第十二届海南省优秀企业、海南优秀企业家评选与表彰活动。

  我省自1994年开展“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与表彰活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深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全省企业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此项活动是海南省唯一经国务院清理整顿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举办前我会均向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请示函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备案。现将本届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及所在企业(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已经获得第十届、第十一届优秀企业家的本届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海南省优秀企业评选条件

  1、凡在本省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参与海南省优秀企业评选。

  2、企业依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3、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经营业绩突出,主要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纳税总额等经济指标绝对值或人均值或增长值居全省领先水平。近3年每年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总额持续上升。近3年每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2亿)人民币以上,或年上缴税收总额达2000万元(含2000万)人民币以上。

  4、企业诚信经营,市场信誉好;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贡献大。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力较强,产品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型产品中居于优势地位。

  5、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清正廉洁,在企业内部和社会上具有良好形象,尊重职工权益,工会组织健全,实抓党建工作,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6、近3年企业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海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 候选人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或在本企业任职未满5年但已满2年,且在其他企业任主要领导3年以上)。

  2、 候选人本人未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因不履行合同约定等原因在重大或系列诉讼中败诉或受到惩处。

  3、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候选人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4、 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达到大型企业标准以上为主。中小型企业一般应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5、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任职期间,所在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三)评选坚持以下优先原则

  1、近3年内曾被列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海南省企业100强。

  2、企业纳税总额在全省同行业企业中排名靠前。

  3、企业劳动生产率、人均创利率、资金利润率在全国或者全省同行业企业中较高;企业资源能源消耗率在全国或者全省同行业企业中较低。

  4、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竞争力较强,企业在全国或全省中处于行业龙头地位,产品品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型产品中居于优势地位。

  5、近3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或“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的可优先入选。

  三、推荐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申报优秀企业

  1、如实认真填写《海南省优秀企业申报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数据要确保准确,候选企业需准备15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

  2、申报企业近3年所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企业需准备2分钟的业绩宣传短片。

  (二)推荐申报优秀企业家

  1、如实认真填写《海南省优秀企业家申报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数据要确保准确,候选人业绩简介800字以内。

  2、候选人及企业近3年所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候选人在现在企业担任正职不足3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

  4、候选人需准备2分钟的个人业绩宣传短片。

  5、候选人需提供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至 “双优评选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业绩宣传短片、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等,申报表和业绩材料为Word格式)以 U 盘形式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或发送至邮箱:907993150@qq.com。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海南省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hiqyj.com下载。

  截止时间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评选表彰范围。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一)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评选指导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双优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省领导和相关厅(局)领导及专家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厅(局)正处(含正处)以上相关领导及专家代表组成。

  (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工作班子由海南省企业联合会、海南省企业家协会骨干人员组成,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四)经评选办公室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评选,确定“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名单并在《海南日报》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指导委员会终审审定。

  六、表彰与宣传

  (一)召开表彰大会

  拟于2024年5月在海南召开表彰大会或在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届时将邀请省领导颁发荣誉奖牌,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业绩宣传短片展示、代表发言。

  (二)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报纸宣传:在媒体刊登评选通知、评选结果、颁奖活动新闻,获奖企业、企业家先进事迹等。

  电视宣传:新闻发布会、表彰会当天邀请电视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从不同渠道向社会报道评选进程和评选结果。

  网络宣传:在企业家在线上做专题系列报道;在海南在线上介绍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

  评选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七、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南海大道9号海口明光胜意大酒店39楼 “双优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孟玲、樊文萍

  联系电话: 66538930、13158999508;66727871、18889269801

  附件:

  一、海南省优秀企业推荐申报表

  二、海南省优秀企业家推荐申报表

  三、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附件:海南省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海南省企业联合会
海南省企业家协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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